《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解读

文件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东府办〔2023〕17号)

  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莞实现灵活就业,给予按每人每月 600 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 600 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

   首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表原件;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4. 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复印件。

  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表原件;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申领期限

  首次申请补贴应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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